1、 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须确定新生儿姓名,未取名字,不能办理,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为法律证件,一经办理,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。
2、 首次申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由新生儿母亲办理,非新生儿母亲办理,需提供新生儿母亲授权委托书。
3、 建议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。
4、 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请提供以下资料:
(1)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申领登记表(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需领证人填写,要求用黑色水笔,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);
(2)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;
(3)非新生儿母亲办理的需携带新生儿母亲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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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2月27日